【摘要】土弁作为清代贵州"新疆六厅"基层社会的管理者,其职权和世袭身份的获得并非来自中央王朝的授职、任命,而是地方流官的委任,是地方政府基于苗疆治理实际而进行的制度性创造。随着苗疆经济的发展,苗寨头人成长并部分取代了土弁的管理职权。咸同兵燹后,清廷为强化苗疆治理,拟废革土弁,终因地方督抚的妥协和地方官的回护而搁置,显示出清代贵州苗疆治理体制的特殊性与西南边疆地区内地化进程的曲折。
【关键词】
《建筑知识》 2015-05-12
《中国医疗管理科学》 2015-05-12
《中国医疗管理科学》 2015-05-12
《中国医疗管理科学》 2015-05-12
《中外医疗》 2015-07-06
《重庆高教研究》 201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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